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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2011年度)”的形式,向社會通報天津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相關情況,並通過發佈上一年度10大典型案件的形式,彰顯司法對知識產權的能動保護作用。
據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勉介紹,本市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呈現出“兩升一降”的突出特點,即專利權糾紛案件和商標權糾紛案件雙雙上升,著作權糾紛案件同比下降。保時捷、箭牌、七匹狼等國際、國內知名品牌涉訴現象較爲明顯,侵權行爲方式主要是貼牌生產銷售、未經許可在同類商品上擅自使用、把知名商標作爲企業名稱或字號突出使用,跨類商品混淆使用商標等,另外,知識產權案件涉及的專業技術問題日益增多。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中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在調解中確立了“三個有利於”的衡量標準,即有利於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有利於智力成果轉化和應用,有利於協調利益關係和促進社會和諧。2011年,本市法院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調撤率是66.5%,二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調撤率是39.0%。
白皮書總結了本市法院圍繞大局,能動司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功能作用。一是圍繞科技成果類知識產權的保護,發揮知識產權審判對科技進步和創新的直接推動作用,依法加大對技術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激勵科技創新,加速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促進新興產業發展。二是圍繞商業標識類知識產權的保護,發揮知名品牌對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拉動作用。
有效遏制不正當搭車模仿行爲,在防止濫用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同時,依法充分保護馳名商標,促進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經濟的發展。三是圍繞文化類知識產權的保護,促進文化創新和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激勵文化創造活動持續迸發,豐富社會文化生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以維護公平競爭和規範市場秩序爲重點,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的專項治理活動,促進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提高。
白皮書指出,2012年是天津實現知識產權強市階段性目標的關鍵年。本市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保護主導作用,依法妥善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堅持全面賠償原則,加重惡意侵權、重複侵權、規模化侵權的賠償責任,有效遏制各種侵權行爲,認真研究如何更好地運用知識產權司法救濟手段,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有效性,爲全面實現知識產權戰略目標,建設創新型城市,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