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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去年12月20日,石某因交通事故受重傷,法院判決對方賠償10萬元,但對方給付7萬元後就遲遲沒有兌現剩餘的欠款。石某因住院治療花費了10餘萬元,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石某家人屢次找到肇事者孫某討要剩餘的賠償款未果。看著石某一家陷入困難,孫某終於受不了良心的譴責,將實情告訴了石某一家,原來事故的背後還隱藏著見不得光的秘密。
原來,李某系寶坻區某企業的老板,企業名下有多輛貨車,孫某系該廠員工。事故當天早上李某和孫某同去外地進貨,二人分別駕駛車輛,不料孫某駕駛的貨車在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司機孫某和石某都受了傷,孫某由於突發情況駛入逆行道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雖然當時由孫某開車,但稍微懂些法律知識的李某預料,事故的大部分責任肯定應該由孫某的僱主——也就是自己來承擔。李某擔心被事故受害人『訛詐』,就和司機孫某商議制造了一個『假協議』,偽造成事故發生之前就已經將車輛賣給了孫某的假象,名義上由孫某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二人商議好賠償款全部由李某支付。
正是這份『假協議』導致法院判決錯誤,李某和孫某的行為已經妨害了國家的司法公正、擾亂了國家的司法秩序,觸犯了刑律。目前,寶坻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孫某的犯罪事實,並對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李某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僅要繼續承擔本就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且要負刑事責任。(記者常健通訊員崔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