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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發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收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這也就意味着,中國商標第一案、價值1080億元的“王老吉”商標合同爭議案以廣藥集團勝訴告終。
仲裁結果:
加多寶紅罐王老吉侵權2年
12日晚,廣州藥業在港交所發佈公告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公告稱,廣藥集團是在5月11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爲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的。
據瞭解,王老吉涼茶之所以有紅罐綠盒之分,是因1997年起到2000年,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先後兩次簽訂了“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允許鴻道集團生產銷售紅罐王老吉至2010年5月2日。後鴻道集團又將該商標授權子公司加多寶集團。可是,在2002年和2003年,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李益民收受香港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200萬港元后,先後簽署了《“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兩個補充協議,將商標租賃期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補充協議的簽訂存在惡意串通,正是本次仲裁的焦點所在。
根據仲裁的結果,兩個補充協議無效,也就是說,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的“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至2010年5月2日已終止。而2010年5月2日後,鴻道集團繼續授權子公司加多寶集團生產銷售紅罐王老吉的行爲已屬侵權。
廣藥迴應:
保留追究鴻道集團侵權權利
對此仲裁結果,廣藥集團表示認同和讚賞,並認爲,這一仲裁結果必將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進一步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着積極和深遠的意義。
公開資料顯示,從2000年至2011年,鴻道集團付給廣藥集團的商標使用費僅從450萬元增加到506萬元。而2010年和2011年這兩年間紅罐王老吉的銷售額就多達160億元至180億元。廣藥集團的案件代理人12日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將保留追究鴻道集團違規銷售的權利,或會啓動追溯權利。”
按照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應該是銷售額的5%,如果按紅罐王老吉年銷售160億元計算,鴻道集團應付廣藥集團8億元;而如果按照廣藥集團租給其他合作伙伴如廣糧集團等的商標使用費的話,則是銷售額的2.3%-3%,則鴻道集團應付廣藥集團3.68億元至4.8億元。
記者從多方瞭解到,目前廣藥集團內部已準備了三份不同形式的王老吉商標損失評估報告,損失評估金額或達3億多元。
而鴻道集團方面則未對仲裁結果作出迴應。
市場反應:
紅罐正常銷售,綠盒銷售見長
仲裁結果從宣判即日起生效,鴻道集團和加多寶必須停止生產和銷售紅罐王老吉。而記者昨日走訪廣州市內的商超和餐飲店,發現紅罐王老吉仍銷售正常。但值得注意的是,加多寶方面已着手“去王老吉化”,併力推加多寶涼茶。
早在去年年底,加多寶就更換了紅罐王老吉的外包裝,紅罐罐身上一面寫着“王老吉”,另一面則已悄然改爲了“加多寶”。最近又更換了使用多年的廣告語。在其最新的廣告宣傳上,已不再出現任何和“王老吉”相關的字眼,口號已改爲“正宗涼茶,加多寶出品”。
廣藥集團收回商標權後,紅罐王老吉將何去何從?12日,廣藥集團方面表示不排除通過談判繼續合作,也不排除自己推紅罐的可能。據悉,目前綠盒王老吉則已換上“涼茶就喝王老吉”的廣告語,前4月銷售6.2億元,增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