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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5月18日,記者從天津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從7月1日起,“黃標車”將在本市部分路段限行,具體限行範圍已經制定出臺。
市公安交管局會同市環保局等部門共同制訂的“黃標車”道路限行方案,將從7月1日起,分爲兩個階段實施,逐步擴大限行範圍。
第一階段:自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7時至22時,以下道路限制“黃標車”和“無標車”通行。
市區:中環線(含)以內道路。
濱海新區塘沽:上海道、營口道、大連道、新港路、新港二號路、新港三號路、中央大道(新港四號路至新港路)以內道路,新港四號路(洞庭路至濱海大道)、洞庭路(新港四號路至泰達大街)、泰達大街(洞庭路至濱海大道),濱海大道(泰達大街至新港四號路)以內道路。
濱海新區大港:世紀大道(津港公路至津岐公路)、迎賓街(制萬公路至北環路)以內道路。
濱海新區漢沽:文化街(東風路至一經路)、東風路(文化街至太平街)、太平街(東風路至一經路)、一經路(一經路至四緯路)以內的道路。
第二階段:自2013年開始,市區外環線(含)以內道路,限制“黃標車”和“無標車”通行。
屆時,對違反限行管理規定的車輛,交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對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實施200元、但不扣分的處罰。目前,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可按照車輛所屬行政區縣,在區縣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免費領取機動車環保合格標誌。(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