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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紅橋區人民檢察院乾警對一起適用簡易程序的盜竊案件出庭支持公訴,這是該院在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實施前進行的一次具體司法實踐。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改變了現《刑事訴訟法》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檢察機關可以不派員出席法庭的規定。據此,紅橋區人民檢察院結合工作實際,提出逐步實現適用簡易程序案件出庭支持公訴率100%的目標,積極探索簡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模式,采取三項措施全面加強簡易程序出庭工作。
一是成立專門的簡易程序案件辦案組。對簡易程序案件進行集中審查,以提高辦案效率,節約訴訟資源和成本。
二是創建“三簡化三重點”的簡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新機制。“三簡化三重點”是指:簡化起訴書宣讀,重點宣讀認定的事實及適用的法律;簡化訊問環節,重點圍繞焦點問題訊問,對於案件事實沒有爭議的可以省略訊問;簡化法庭辯論,重點就量刑進行辯論,注重教育挽救和法律宣傳效果。三是制作《適用簡易程序權利告知書》,詳細闡明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以及被告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權利。(通訊員:趙玉來劉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