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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8日訊記者郄建榮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原處長沙志剛因受賄800餘萬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審計署今日發佈公告表示,沙志剛案件是審計署2009年在國土資源部專項資金審計調查中發現的。
審計署今日發佈《審計署移送至2012年6月已辦結27起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公告。公告說,2009年,審計署在國土資源部專項資金審計調查中發現,2008年,沙志剛在組織實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協助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獲得專項任務,並與特定關係人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賈汛支付的321.1萬元。
2010年1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查處。2011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沙志剛無期徒刑,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賈汛有期徒刑3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李永雄是原國家測繪局測繪成果管理司原司長。2010年,審計署在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2009年,李永雄在負責組織籌辦全國地理信息產業峯會和全國地理信息應用成果及地圖展覽會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會議承辦單位北京天翼鼎立會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提供的購房款425.5萬元。
2010年5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查處。2011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李永雄有期徒刑15年。
審計署今天還公開了商務部培訓中心原工作人員私分國有資產案。審計結果公告稱,2010年,審計署在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商務部培訓中心在組織援外培訓項目國內考察過程中,指定通過北京文廣偉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購買國內航班機票,其工作人員鄭金波、周曉琴、張環輝私自收取該公司機票回扣款37萬元。
2011年2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監察部駐商務部監察局查處。2011年10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以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鄭金波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萬元;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分別判處周曉琴、張環輝有期徒刑1年、11個月,並各處罰金1萬元。
這27起案件,還包括地方一些官員案件,比如吉林白城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局長王銳挪用公款案、黑龍江省龍江縣建設局原副局長張景春受賄案。此外還有發生在中國人保、中國人壽等金融機構的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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