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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8日電中國審計署8日發佈審計公告披露,一些縣在招商引資中存在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的現象。
審計署是對18個省區市的54個縣財政性資金進行審計調查後披露上述信息的。當日公佈的審計公告顯示,一些縣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將企業繳納的稅收、土地出讓收入等,通過財政列支等手段返還給相關企業,減少了縣級可支配財力。
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53個縣2008年至2011年出臺了221份與國家政策明顯相悖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文件,以財政支出方式變相減免應徵繳的財政性收入70.43億元,其中2011年變相免徵33.36億元,相當於其當年一般預算收入的5.81%。
值得注意的是,當下,中國縣級部分財政性支出存在一定壓力。當日公佈的同一份審計公告顯示,由於缺乏相關法律制度來規範各級政府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出現了上級政府下放事權,縣級政府支出責任不斷增加、與其自身財權不完全匹配的現象。
審計同時指出,當前縣級政府的獨享稅種稅源較爲分散,縣級財政性收入中非稅收入佔比相對較高,縣級財政性收入結構不盡合理。2011年,54個縣實現的財政性收入中,非稅收入佔60.45%,非稅收入佔比超過稅收收入20.90個百分點。
審計公告披露,當下,縣級財政對上級轉移支付依賴度較高。2011年,54個縣公共財政支出中,有49.39%來自於上級轉移支付,其中中西部45個縣的這一比例達61.66%。
由於上述轉移支付中有規定用途的資金所佔比例較高,地方政府不能統籌安排。同時,由於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下達晚、項目準備不充分等,截至2011年底,有43個縣結轉專項轉移支付106.27億元,佔其當年收到專項轉移支付總額的35.92%,影響預算執行效果和積極財政政策的落實。
審計公告還指出縣級財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夠規範的問題,如,縣級財政報表反映的收支情況不夠準確,對財政超收收入管理不夠規範,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進還不到位等。
據介紹,近年來,中央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採取多項措施,擴大地方財政收入規模,着力解決縣鄉財政困難和“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所需財力,縣級財政收入不斷增長,財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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