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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鄭旭森、通訊員鄭丹虹報道:《廣州市電梯管理辦法》是2012年廣州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昨天,廣州市法制辦網站將《廣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公佈並徵求意見。據悉,《草案》對公共電梯設定了更爲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確保公衆安全。
近幾年全國各地公共電梯安全事故頻發。日常維護方面,《辦法》要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並出具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由使用單位簽字確認,發現電梯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向使用單位出具《安全隱患告知書》,標明檢查中所發現的故障。至少每6個月按照本單位作業指導書對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一次自行檢測,並向電梯使用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在事故應急處理方面,《辦法》明確,要設立固定電話作爲值班電話,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通信暢通。接到困人故障報告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實施救援,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違反以上規定的,將由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辦法》還對乘客文明乘梯做出了規定:明確禁止乘客在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中逆行、玩耍打鬧,避免引發安全事故。但對於違反規定的乘客,《辦法》中並沒有提到處罰措施。
意見反饋渠道時間:6月12日-7月11日
1.登錄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http://www.gzlo.gov.cn/xzlf/lfzqyj.jsp),通過網上提交;
2.郵寄至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郵政編碼:510032);
3.傳真號碼:83123286;
4.電子郵箱:gzlfgc@126.com。
鄭旭森、鄭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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