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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是《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監外執行監管職能由公安機關變更爲司法局,天津市河東區檢察院針對監外執行監督檢察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經過多方協調,建立了河東區公、檢、法、司監外執行監管移交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河東檢察院主動走訪河東區人民法院、公安河東分局、河東區司法局及部分司法所,與各單位監外執行工作的負責人就施行《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具體流程、時間安排、處理突發應急事件等問題進行積極溝通和協調。該院與有關單位就加強和規範對罪犯交付執行、監管活動的檢察監督工作達成了共識,並最終協調建立了河東區公、檢、法、司監外執行監管職能移交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暢通了監外執行監管罪犯移交工作的信息溝通、反饋及監督監管渠道,有效防止和避免了社會服刑罪犯在監管主體移交過程中脫、漏管和重新犯罪現象的發生,充分保障了移交監管罪犯工作的順利進行。(通訊員王志清於秀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