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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天上午9時,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在市府廣場開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法律法規宣傳活動。記者從現場瞭解到,從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將停止使用,而煙花爆竹的燃放級別也將有明確的規定。
“我市只允許銷售C、D級煙花爆竹產品,在安全檢查工作中,我們發現各臨時銷售點普遍存在銷售B級煙花爆竹的情況。”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蔣新海告訴記者。記者瞭解到,根據新的《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合肥市區的城市建成區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全年共10天。在2011年度,共收繳和銷燬煙花爆竹9000餘箱(件)、行政拘留19人。
鑑於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證將停止使用,合肥市在今年8月底前將開展爲持一代證羣衆集中換髮二代證的專項行動,持有一代證的羣衆須儘快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換髮二代證。
(本報記者鄭靜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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