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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淮(加拿大)
移民到加拿大的人,有不少人是衝着它的社會自由開放和高福利而來的。“看病不用錢”、“沒工作政府給補貼”,“生孩子政府養”等福利政策更是新移民們爲之津津樂道的話題。最近,加拿大聯邦政府頻頻出臺改革新政,也許該令那些濫享和幻想其福的人們清醒些吧。
目前,領取加拿大就業保險(EI)救濟金,失業者只需要簡單證明其失業前正式任職某機構超過半年以上,政府即可酌情發放3個月甚至半年以上的失業救濟金;另外,政府還鼓勵並幫助其再次就業,如不果,失業者還可以繼續申領救濟直至找到自己認爲薪酬工種都合適的工作。有一些善鑽空子者利用這個政策,跟政府玩起了就業失業循環獲利的遊戲。
將在2013年實施的就業保險改革計劃重新嚴格定義什麼叫“正式就業”,並要求失業者爲其再就業付出最大的努力。該改革計劃規定:一,就業10年以上然後失業的人,在領失業救濟金後待業時,可以不接受低於原薪酬90%的相同工種的就業機會,領取失業救濟18周後,可以拒絕薪酬不及原來的八成的同等工作。二,在過去5年內曾申領失業救濟3次合共60周以上者,必須接受薪酬不低於原來薪酬80%的相關工作,6周後必須接受無論工種是否相關只要不低於原薪酬70%的工作。三,第一次申領失業救濟者必須在頭6周內接受不低於原薪酬90%的工作,後12周內接受薪酬不低於原來的80%的工作,18周內接受薪酬不低於原來的70%的就業機會。
根據加拿大官方統計,目前加國140萬正式失業者中,40%的人在申領失業保險金,然而有約24萬的就業機會卻仍然懸空。改革的目的是儘可能讓國民不再依賴失業保險,接受力所能及的工作。反對黨和勞工維權者批評政府這項新政策,說它迫使失業者接受不合意的低薪工作。筆者認爲,無論多麼富有的國家,國民的福利必須由每一個人去創造和維護,濫用者實際上是在侵吞其他國民的福利,政府的政策應以能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爲上。
筱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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