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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予陽亢舒報道: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門近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爲確保清理整頓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根據糾風工作實際需要,決定將清理整頓工作結束時間由2012年6月底調整至9月底。有關工作安排也做了相應調整,新一輪聯合檢查6月20日開始,7月底結束。
《通知》要求,各地要研究制訂新一輪聯合檢查方案,商務、工商、物價等牽頭部門要根據職責,對規範促銷服務費、禁止違規收費和落實明碼標價等三項主要內容,分門別類制定檢查細則。檢查要覆蓋行政區域內所有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總部及門店,通過查看合同及附件、調閱財務數據、約談、座談、深挖舉報投訴線索等方式開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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