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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記者許悅通訊員嶽佳綜
經省政府批准,廣東省物價局6月15日公佈了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從2012年7月1日起試行。方案中,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爲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其中第一檔電量分別爲260度和200度。也就是說,從下個月開始,居民用電如果超過260度,就要多交錢了。
第一檔0-260度電價不作調整
第二檔261-600度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601度以上每度加價0.30元
夏季標準(5月-10月/每戶每月)
第一檔0-200度電價不作調整
第二檔201-400度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401度以上每度加價0.30元
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每戶每月)
製圖:劉苗
5月16日廣東省在廣州召開了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會後,省物價局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有關規定,認真研究了聽證會參加人和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充分兼顧各方面利益,結合廣東實際情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了階梯電價實施方案。
調整後的實施方案,結合廣東夏季天氣較爲炎熱、空調用電量較大的情況,採納多數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採用了體現季節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爲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根據對廣東省2011年居民用戶每月的平均用電量統計,5月至10月的用電量相對較高,這一期間的階梯電價執行夏季標準,其餘月份的階梯電價執行非夏季標準。
據介紹,本次居民階梯電價實施範圍爲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其提價標準從原聽證方案的每千瓦時4.71分調整爲3.7分,降低了1.01分。
對全省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5度免費用電基數,採用“即徵即退”的方式,由供電企業在抄表收費時直接扣減。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設立了峯谷電價政策,居民可自主選擇。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和雲浮5市的居民電價統一降低到每千瓦時0.70元后再執行階梯電價,降價後每年可減輕這5市的居民電費負擔4.76億元。
另外,根據方案,使用預付費電能表的居民用戶,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可按購電量以年爲週期執行階梯電價;其他“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應按供電企業抄表週期執行階梯電價。
省物價局表示,隨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電量的逐步上升,我省將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一規定,研究制定居民階梯電價基準電量動態調整機制。
各界主要意見建議採納情況
昨天,廣東省物價局還公佈了“聽證會參加人和社會各界主要意見建議的採納情況”。
據介紹,在召開聽證會的同時,物價局還通過電子郵箱、來信、來電等渠道,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廣東省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意見和建議,共收到電子郵件97封,來人1人次,來信兩封,其所反映的意見與建議和聽證會參加人的主要意見基本相同。
聽證會後,廣東省物價局認真研究了聽證會參加人及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兼顧各方面利益,結合廣東省實際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了階梯電價方案。
建議:適當提高第一檔電量標準(採納)
省物價局:修改後的方案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規定,結合廣東夏季天氣較爲炎熱、空調用電量較大的情況,採納多數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採用了體現季節性因素的第二方案,並在此基礎上,將夏季標準第一檔電量提高20度,達到260度,覆蓋率相應從聽證方案的80%提高到81.7%;考慮到我省冬季取暖用電和春季抽溼用電量也較大,非夏季標準第一檔電量提高30度,達到200度,覆蓋率相應從80%提高到84%。隨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電量的逐步上升,我省將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一規定,動態調整居民階梯電價基準電量,確保第一檔電量的覆蓋率保持基本不變。
建議:降低合表居民用戶提價標準(採納)
省物價局:合表用戶提價標準從聽證方案的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合表用戶電價水平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的規定測算的每千瓦時4.71分調整爲3.7分,降低1.01分。同時,要求廣東電網公司要加快對居民用戶的“一戶一表”改造進度,進一步提高居民供電服務質量,在對居民用戶進行電錶改造過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戶收取電錶改造費用。
建議:按區域及家庭人口數量設定分檔電量標準(未採納)
省物價局:按家庭人口數量確定電量分檔標準,客觀上存在家庭人口數量覈實難度大,居住人數動態變化等問題。特別是廣東流動人口約佔全國的三分之一,是流動人口第一大省,情況更復雜,管理難度大。“目前的方案是試行方案,我們將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優化調整方案,研究制定兼具操作性和公平性的解決辦法”。
建議:省內分區域實行階梯電價(未採納)
省物價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規定,階梯電價政策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爲單位執行,用全省平均覆蓋率方法來確定分檔標準,對目前用電量較低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居民客觀上更爲有利,這也體現了城市反哺農村和相對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因此,修改後的方案採納了部分聽證會參加人關於居民階梯電價電量分檔實行全省統一標準的建議。
建議:以年爲週期執行階梯電價(未採納)
省物價局:考慮到以年爲週期執行階梯電價主要是爲了方便居民根據其自身季節用電差異合理安排用電,廣東省提交聽證會的第二套方案已考慮了季節用電因素,且有利於節能減排。因此,修改後的方案按照大多數聽證會參加人的建議選擇了體現季節性的方案二。
建議:提高低收入羣體的免費電量基數(未採納)
省物價局:物價局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關於“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0度或15度免費用電基數”的規定,採用了15度免費用電基數的最高標準。
許悅、嶽佳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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