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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又到了入學季,很多家長不惜重金購買學區房,個別不法中介也大打學區房的牌,賺取鉅額利益。但事實上,不少人忽視了一個問題,即學區片每年都有所調整,一般人很難把握。前不久,南開區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訴訟,某中介公司向客戶張先生討要中介費5000元,而張先生稱中介推薦的學區房不靠譜。南開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的訴求。
承諾是學區房 才簽了合同
2011年6月26日中午,張先生的妻子在一家房產中介的門店諮詢有無五馬路小學片的二手房,工作人員向她推薦了懷仁裏的一套獨單。張先生要求看房,中介稱沒聯繫到房主,於是帶他看了該小區相同房型的一套房子。
得到對方承諾是五馬路小學片區房源的情況下,當晚,張先生與中介簽訂《房地產求購居間協議》等。簽訂合同當晚,張先生與中介的工作人員到當地派出所詢問該房是否屬於學區房,沒得到滿意答覆。此後,張先生得知小學片區每年都有所調整,不敢肯定這套房屬於五馬路小學片區。於是,張先生提出解除合同。
違反居間人義務 訴請被駁回
法院認爲,原告作爲房屋買賣居間方應履行誠實信用的義務,且應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原告作爲居間人在不能證明涉訴房屋確實符合被告要求的情況下向被告做出承諾,從而促成合同成立,違反了居間人的義務,因此法院駁回其討要5000元中介費的訴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