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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動9.有位外國女士在家裡辦幼兒園
陳晶請翻譯團成員用英語、日語、韓語三國文字翻譯出來,最後通過朋友介紹,聯系了一家報社的總編,免費幫助印制了5000冊《月河小區境外人員社區安全手冊》,及時將小冊子發放到洋居民手裡,深受老外歡迎,大大地方便了老外辦事,也順利地開展了地區工作。案子雖然沒破,為了亡羊補牢,陳晶把小冊子送到副總領事夫人手中,她見後感慨萬千:『中國警方想得真周到。』分局長看到這本小冊子也不勝感慨,他批示要求小冊子向全分局派出所推廣。於是,小冊子又印制了許多,放在派出所的接待窗口。小冊子就像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大,不但本區的老外來拿,外區的老外也來取,他們見後,無不誇獎說:『實用、方便、全面,中國的警察太OK了!』
花了大力氣解決了老外的登記問題後,陳晶又遇到了更加棘手的事情。過去以為老外比較文明,鄰居糾紛、違法犯法的事鮮有發生,然而,時間久了,老外什麼怪事都會冒出來,由於文化背景的不同,理念時常發生碰撞,解決起來還頗費周折,但經過陳晶機智的處理,這些問題都得到了圓滿解決。
初春的一天上午,居委主任向陳晶反映:『3號樓6樓有位外國女士在家裡辦幼兒園,又是吹哨,又是吵鬧,影響居民休息。樓下的居民上門反映沒用,居委和物業也上門打招呼,做手勢示意她輕一點,但她嘰裡呱啦講了一通,不以為然,還是那麼鬧。』
陳晶聽到反映後,立刻來到3號樓6樓。原來她是6號樓24層的住戶意大利女士林達,她的丈夫在意大利一家公司當總代理。
林達女士解釋說:『請幾位朋友的孩子來這裡玩玩不可以嗎?』陳晶見房內沒有家具,牆上貼滿了兒童畫,地板上鋪著海綿墊,便提醒說:『居民反映你在家裡辦幼兒園,每天都有吵鬧聲。』林達女士伸出手來問:『有證據嗎?』
陳晶無言以對。老外都講究證據,你沒有證據人家不聽你的。無奈,只好走人。
第二天一大早,陳晶來到3號樓,見小車裡下來帶孩子的老外,就上前禮貌地詢問:『你們去哪裡?』對方回答:『去6樓意大利林達女士家。』陳晶又用英語追問小孩:『去阿姨家乾嗎?』金發女孩天真地答:『去幼兒園做操和學英語。』陳晶問了幾個送孩子的家長後,了解到林達女士確實在辦私人幼兒園,上午20人,下午20人,每小時收費100元。
陳晶馬上請在場的居委會乾部和門衛寫了幾分材料,她帶著整理好的材料又上門對林達女士說:『據我們了解你是在辦私人幼兒園,我先說明一下,沒有辦理執照在居民樓裡辦幼兒園是違法的。』林達女士先是一愣,繼而追問:『有證據嗎?』有備而來的陳晶將筆錄遞上去,她不接材料,不服地說:『這樣吧,你找我的律師談吧。』陳晶也不想把事情搞大,便對其說服教育:『你這是屬於非法務工,我們通過調查,你還收費了,上面有簽字。』最後,林達女士無奈地表態說:『好吧,明天我就搬了。』
2008年6月6日,也就是高考前的一天晚上,一幫老外來到4號樓聚會,唱歌跳舞好不熱鬧。其實,老外在異國他鄉很寂寞,周末那些『同是天涯淪落人』一起聚會熱鬧一下也無可厚非,關鍵是不要擾民。正巧樓下的考生明天要參加高考,睡覺時被樓上的吵聲鬧得無法入眠,於是,他們撥打了110,警察趕來後,讓他們聲音小一點,他們點頭yes!等警察走後,還是我行我素,且聲音更大了。
派出所第二次接到報警後,陳晶便一起前往。她知道老外講究證據,便帶上了錄像機和錄音筆有備而去。這次警察敲門,裡面置之不理。正巧趕來一位老外,他用法語一叫,門開了。老外進門後,卻不讓陳晶進。陳晶見裡面有20多人,便用英語說進去協商一下。他們大聲說:『你沒有經過同意不准進來,你這是侵犯了人權!』
陳晶解釋說:『已經這麼晚了,樓下的孩子明天就要參加高考,被你們吵得睡不著覺,請你們理解一下。』對方反問:『有這麼響嗎?』
陳晶見這名身著黑色西服,戴著領結的瀟灑男子如此傲慢無禮,便問他:『你叫什麼名字?請出示一下護照。』
對方大聲地嚷道:『我沒有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