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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範菊珍)“案發一年多,我一直活在深深的自責和內疚中。自己一時的疏忽大意,讓一名1歲多的孩子失去了生命,也給他的父母造成了嚴重傷害。我對不起你們!”6月12日,在雲南省丘北縣檢察院對一起交通肇事案進行擬不起訴處理聽證會上,犯罪嫌疑人黃某向被害人的父親深深鞠了一躬。
“事發後,我們整日以淚洗面。不過細細回想,我們也有過錯,沒有看好孩子。黃師傅對我們主動進行了賠償,並真誠悔過。我同意檢察院對他作出不起訴決定。”被害人的父親張某說。
2011年4月,1歲多的小宇(化名)在一輛停放在修理店門口的重型罐車車輪下玩耍。因視線被擋住,汽車駕駛員黃某倒車時將小宇碾壓致死。
案件移送丘北縣檢察院,經過審查,該院擬對黃某作不起訴處理,並決定就此舉行公開聽證會,文山州檢察院、丘北縣政法委等相關領導及案件當事人、案件承辦人、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律師代表等25人受邀參加。
據丘北縣檢察院檢察長納崇山介紹,對擬不起訴處理的案件召開公開聽證會,既能夠有效地教育、挽救和感化涉案嫌疑人,也維護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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