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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武檢軒)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探索出細化逮捕必要審查標準和程序、四位一體辦案模式等“六項新機制”,提升“對接”精準度,爲修改後的刑訴法明年順利實施做好準備。
武進區檢察院在認真學習修改後的刑訴法基礎上,與該區公安局溝通,建立三項新機制:捕後逮捕必要性審查信息溝通機制,細化逮捕必要審查標準和程序;建立公安撤案案件監督機制,對撤銷案件實行“專門監督、建檔監督、跟蹤監督、回訪監督”“四監督機制”;建立證據合法性監督機制,積極推動公安機關對所有案件實現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在辦理簡易程序公訴案件方面,該院建立了審查、集中起訴、集中開庭和專職公訴人出庭的“四位一體”辦案模式,對符合集中起訴條件的簡易程序案件,由公訴部門集中“打包”擇期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擇期集中開庭,檢察機關再安排專職公訴人支持公訴。
此外,該院還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辦理機制,建立與律師、家庭、學校、企業、團區委、婦聯等單位和組織溝通協作機制,合力加強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的保護;細化附條件不起訴的操作規定和未成年犯罪記錄的封存等相關規定。建立社會關係修復機制,進一步完善“檢調辦”的職能配置和人員配備,對交通肇事案、未成年人犯罪等輕微刑事案件,按照“以調爲先”的理念,運用救助十調解、幫教十調解、量刑建議十調解等工作方法,有效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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