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薛正儉通訊員朱戎戰) 6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家專門從事殘疾人法律救助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在賀蘭縣檢察院成立。工作站工作規程規定,工作站受案範圍包括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在對殘疾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訊問後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無力聘請律師的,均可申請法律救助;檢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殘疾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申請法律救助;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三日內,由工作站初審後將相關材料上報,對符合條件的提供援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