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肖俊林通訊員於愷)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日前與該區司法局溝通協商,按照修改後的刑訴法精神,簽訂了《檢察階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實施辦法》,率先在石家莊市建立了在檢察環節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動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機制。
家住石家莊市橋西區的劉某將一名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移送橋西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時發現,劉某系未成年人,單親家庭,經濟條件非常困難,此次犯罪又是初犯,主動投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急需法律援助律師維護其合法權益,該院主動與區法律援助中心聯繫,爲其爭取法律援助辯護律師。今年6月,劉某被法院依法適用緩刑,順利迴歸了社會。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267條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該規定明確了檢察院、司法局在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相應職責和義務,細化了法律援助的通知和指派程序,保障了法律援助律師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爲落實這一規定,橋西區檢察院推動了《辦法》的出臺。今後,該區檢察院將在第一時間幫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聯繫法律援助機構,爲其指派律師提供辯護,充分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