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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商報》報道,6月17日陝西米脂縣進行2012年事業單位招考,由於試題出現多處錯誤,不少參加此次考試的考生都難以相信,如此“粗糙”的考試竟是地方政府組織的較大規模的事業單位考試,也就是俗稱的“縣考”。考試結束後不少考生投訴稱,考題竟是出自一本教輔書。記者從米脂縣政府獲悉,考題系由延安市一高校教師鄭某製作,“鄭某承認由於時間較緊,自己工作較忙,試卷中絕大部分試題出自一家出版社2012年事業單位考試專用教材《公共基礎知識》,其他題目也是從網上抄的。”米脂縣政府相關負責人稱,鄭某已經表達歉意,出題過程中粗心大意,願意向參加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們致歉。
因爲“時間緊、任務急”而抄錄拼湊的出題者,固然應該受到譴責,但這絲毫不能掩蓋衆多部門在這次事業單位招錄中的嚴重瀆職。比如,考前一週,米脂縣領導將命題工作委託給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人,後者聯繫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先讓延安市一位教師出了一套題,後又託請延安市某高校教師鄭某再製作了一套題。考試當日,由鄭老師命題的試題被隨機選中,正是這份試卷導致“重題”風波。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作爲考試命題機構,在這種輾轉“委託”的環節中該各自承擔怎樣的責任至今沒有說法,《華商報》的記者未能與其取得聯繫。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是在閉門思過還是在刻意躲避媒體?大部分考題竟出自一本教輔書,這裏面存在不存在“重大泄題和作弊嫌疑”?
而米脂縣在這次事業單位招錄中暴露的錯誤遠不是試題大部抄自一本教輔書,可以說,在整個事件中狀況接連不斷。比如,試卷中出現多處錯誤,錯別字、字體重疊和紙質差等問題,甚至連答題卡塗准考證號的地方都少一個空格。即以錯別字而論,竟鬧出諸多笑話,“民法通則的‘民’竟然寫成‘明’,起初以爲是考明朝那些事,看了半天我才明白過來,原來是考卷上的字錯了。”“‘筒一切危害人民利益……’我以爲要把‘筒’改成‘同’就會給加分,所以就先把試卷改過來再說……”這是那位“文抄公”鄭某抄寫水平太差,還是審校、印刷環節出現的重大錯漏?更爲可笑的是,米脂縣的招考公告中公示的投訴電話竟是居民家座機號碼,對此“烏龍”事件,米脂縣人社局常務副局長向記者解釋,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把縣信訪局的電話誤登爲居民家的座機電話。如此低級的錯誤,足見米脂縣有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心差到了何種地步。
應該承認,經過十幾年的不斷完善,公務員考試也即“國考”的公平公正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一些地方的事業單位淪爲違規進人的“重災區”,“蘿蔔招聘”事件不時上演。可笑的是,米脂縣有關部門爲了避“蘿蔔招聘”的嫌疑,竟然無視事業單位招錄的正規流程,連面試的環節都省了,直接憑考試成績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此,米脂縣縣長表示,只筆試不面試是爲了杜絕面試中的人爲操作,“有時候好心不一定能辦好事。”然而,這次米脂縣的事業單位招錄雖不是“蘿蔔招聘”,但造成的惡劣影響卻絲毫不輸於“蘿蔔招聘”,其錯漏百出、嚴重失職的做法不僅讓衆多考生受到侮慢,也讓公衆有考試就是走過場之感,令政府的公信力受損。而如何追究該次事件瀆職者的責任,給衆多考生一個公平、公道的說法,公衆正拭目以待。
本報評論員宋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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