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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近日,市人社局下文,自2012年10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
三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
參保人員在本市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65%、75%分別提高到60%、70%、80%。
低保殘疾提高住院報銷比例
一類低保、重度殘疾參保人員在本市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75%、85%分別提高到70%、80%、90%。
異地就醫住院報銷比例提10%
參保人員異地轉院、異地急診搶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40%提高到50%;屬於一類低保、重度殘疾參保人員異地轉院、異地急診搶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提高到60%。
原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滿一年後,繳費年度每增加一年,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2個百分點,累計增加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的激勵辦法仍保持不變。一類低保、重度殘疾參保人員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累計最高不超過95%。朱曉寧喻點蓉
合肥居民醫保提高報銷比例表
醫療機構
起付標準(門檻費)
基金支付比例(報銷比例)
普通居民
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18週歲以下居民
普通居民
一類低保、
重度殘疾人
三級醫院
600
300
60%
70%
二級醫院
400
200
70%
80%
一級醫院
200
100
80%
90%
異地就醫
600
300
50%
60%
備註:(1)連續參保人員基金支付比例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一類低保、重度殘疾人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累計最高不超過95%;(2)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門診特殊病、普通門診的累計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爲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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