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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譚超、通訊員穗工商報道:淨含量比標稱少了10斤,打着植物油的旗號賣調和油……21日上午,廣州市工商局公佈了近期對全市流通環節食用油的檢驗報告,結果顯示,實物質量合格率爲80.2%。缺斤短兩、摻假摻雜成爲欺騙消費者的主要問題。
針對市內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和個體經營戶所經營的食用油,市工商局本次抽檢共抽取101批次樣品,經檢驗,實物質量合格81批次,實物質量合格率爲80.2%。相較於去年77.6%的合格率,今年抽檢總體質量有所提高。
根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對單件產品淨含量的允許短缺量要求,本次抽檢有12批次產品淨含量實測短缺量遠遠超出規定標準,其中由廣州市康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贊師傅特香花生油”、“鴻師傅特香花生油”、“荔福牌濃香花生油”等產品屬於明顯的短斤少兩。
抽檢結果顯示,不合格產品中有12批次食用油理化指標存在有質量問題,不合格項目爲脂肪酸組成、折光指數和相對密度。其中1批次玉米油、2批次大豆油和9批次花生油產品脂肪酸組成不符合所執行國家標準中規定的指標要求。包括由佛山市金又來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金又來牌“王中王一級壓榨花生油,東莞市仁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喜得來一級大豆油”等。
據工商人員介紹,脂肪酸組成是判斷食用植物油是否純正的最重要的特徵指標,若食用植物油脂肪酸比例不合格,說明產品與明示標準要求不符,產品質量欠佳。上述不合格產品由於其脂肪酸組成不符合標準規定,不能稱爲純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只能稱爲食用調和油。
小貼士
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食用油時要注意商品有無分層或絮狀沉澱現象,若有分層或絮狀物沉澱則很可能是混雜油。如發現油有異樣顏色,聞之有異味或加熱時出現過多的泡沫,且伴有嗆人的帶苦油煙味的油都是劣質油或變質油,不能食用。
譚超、穗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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