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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互聯網結識陌生男子,以談戀愛爲名,騙取對方錢款3.7萬元。經重慶市萬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詐騙罪一審判處溫文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31歲的溫文秀與丈夫在廣東打工。閒暇之餘,她喜歡上網打發時間。2010年8月,溫文秀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家住重慶的魏某。溫文秀告訴魏某自己未婚。一直單身的魏某信以爲真,兩人越聊越投機,大有相見恨晚之感。不久,他們就建立起了戀愛關係。
同年11月10日,溫文秀提出到重慶看魏某,但沒有路費。見女友心切的魏某立馬給溫文秀匯去2000元錢作爲路費。溫文秀如約來到魏某家中。
此後,兩人繼續網戀。溫文秀告訴魏某,因爲自己跟別人訂過親,退親就要還錢。爲了能夠與女友長相廝守,魏某立即匯款1.58萬元。之後,溫文秀又以懷孕打胎、開店、生病等理由,先後讓魏某匯款1.92萬元。
女友多次要錢的行爲,讓魏某心生疑惑。今年2月11日,魏某向警方報案。 (萬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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