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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上午,天津舉行天津市建築節約能源條例宣傳貫徹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天津市建築節約能源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屆時新建築施工現場不得使用袋裝水泥。
根據條例,新建建築的採暖、製冷、熱水和照明等,應當優先採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項目,不得使用以黏土爲原料製成的牆體材料和砌築材料,不得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不得使用袋裝水泥。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雷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