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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珠海訊記者吳國頌、錢瑜報道:從7月1日開始,珠海市調整現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取消“戶籍遷入本市滿5年方可參加居民醫保”的規定。據悉,地方財政每年需爲此多投入2000萬元。
25日記者從珠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珠海下月調整醫保待遇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標準由原來的平均每人每年2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50元。居民醫療保險社保年度內發生的住院覈准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一、二、三級醫院的80%、65%、50%分別提高至90%、75%、6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覈准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未成年醫療保險社保年度內發生的住院覈准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90%。
醫保政策新調整之後,政府財政每年需要新投入2000萬元,總投入約1億元。該局透露,目前珠海社保基金基本處於收支平衡狀態。
吳國頌、錢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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