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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正式發函給人大代表丁立國,對他聯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規定的建議》表示感謝和支持,並明確有望3年內出臺公務接待不得食魚翅的規定。
在中國文化中,魚翅、燕窩、熊掌之類“山珍海味”往往是高檔、奢侈的代名詞,消費它們的同樣是“富貴之人”——不是少數喜愛奢侈的富人,就是熱衷享受權力的官員。正因如此,“公務消費禁吃魚翅”纔會引起如此大的關注,因爲“魚翅”就像一面鏡子,它蘊含的符號意義遠遠不止於“吃”這麼簡單:它是公款消費、大吃大喝的影射,是官場奢靡之風的代表,也是官員揮霍納稅人金錢的隱喻。
現在,對於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迴應,社會各界表示讚揚的同時也紛紛質疑,爲何這種有利於生態保護、有利於遏制公款浪費的利好政策,不能立即出臺?甚至有網友吐槽稱,親,這三年“突擊吃魚翅”,時間足夠讓鯊魚滅絕了!不過筆者以爲,哪怕“禁魚翅”的規定立即出臺,恐怕也管不了多大用。
因爲,即使公務消費真的吃了魚翅,又有多少人能夠監督;而如果真的違反規定,相關人員又會受到多大處罰呢?據統計,從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出臺的相關禁令多達上百項,從茅臺到魚翅,相關部門對於公款吃喝消費的規定越來越細,但吃喝之風卻有日趨氾濫、蔓延之勢。正如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曾痛心直言,“幾百個文件管不住公款吃喝,是治國敗筆”。
可以說,“禁魚翅”之類治理公款吃喝問題,不只在於有無禁令,更在於如何保證禁令的操作性,即公衆如何知道官員是否違反、若違反了又會受到怎樣的處理。這一問題不解決,就像網友所說,禁了魚翅還有鮑魚燕窩熊掌,是不是有天還會想着吃口人肉?而在三公消費的經費預算、決算不透明,財務審批程序和會簽制度不健全,接待標準,超標治理形同虛設的情況下,超預算公款消費很難受到法律追究。
就在6月27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向全國人大作2011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報告顯示,彙總2011年中央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其中,出國(境)經費19.77億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59.15億元,公務接待費14.72億元。很顯然,在這樣大而化之的數字裏,我們看不到茅臺和魚翅的影子。而前幾年,芬蘭央行行長在一次公務接待的宴會上點了一盤20歐元的“鵝肝”。菜單公示後,這盤超標準的菜引起民衆的不滿,行長被批評爲“貪腐”,最後不得不引咎辭職。——如果我國的公款開支能夠像芬蘭那樣,做到每一道菜都能公開公示,那麼,無論是否出臺“禁翅令”,魚翅也不會出現在公務宴席上了。(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