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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韓均)記者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爲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市政府日前決定對《銀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辦法》中禁煤區的範圍進行調整,目前已經開始實施。
據瞭解,在自2005年12月9日起正式實施的《銀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辦法》原有文件中,我市將市轄三區的城市人口主要集中區、公園、風景名勝區,以及禁煤區以外的四環高速公路、麗景街等主要交通幹線兩側200米之內確定爲禁煤區,禁止使用原(散)煤、粉煤、煤泥、燃料油等高污染燃料。
根據最新的調整安排,今後我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煤區”將統一改稱爲“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區”,並將範圍調整擴大爲東至東環城高速公路,南至南環城高速公路,北至瀋陽路及其延伸線,西至西環城高速公路以內的全部區域,此外還包括閱海灣商務區和四環高速公路兩側200米範圍內的區域。
在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區域內,將不再批建新的燃煤鍋爐,並將逐年拆除現存燃煤鍋爐。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當改用清潔能源,並嚴格執行《銀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辦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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