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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平安廣東,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系統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我們要牢固樹立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意識,“安不忘危、治不忘亂”,把創建平安廣東作爲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着力加快轉型升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改善民生、建設幸福廣東,維護好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着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社會服務管理的科學化水平;着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築牢創建平安廣東第一道防線;着力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爲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在創建平安廣東的過程中,還必須注意防止和克服幾種認識誤區:
要防止和克服“平安就是不出事”的認識誤區。一些地方和領導幹部片面理解“穩定壓倒一切”,錯誤地認爲平安就是“不出事”。有的對一些苗頭性問題視而不見,能捂則捂、能壓則壓;對“定時炸彈”式的歷史遺留問題和矛盾採取“擊鼓傳花”的做法,明知不妥、但願不在我任上出事就“OK”;對已經發生的羣體性事件應對失當,要麼亂扣帽子、加劇衝突,要麼喪失原則、一味妥協,等等。這種“不出事”邏輯下的維穩,忽視了對公衆權利的保障,迴避了對羣衆所急所盼、所憂所願的充分協商,不是權利維穩,而是權力維穩,不是動態維穩,而是靜態維穩,不是和諧維穩,而是強制維穩,不但達不到“不出事”的目的,反而產生新的不穩定因素。因此,我們要以理性平和的態度看待穩定,充分認識穩定問題是社會進步中的問題,只有在化解矛盾中不斷達成新的穩定狀態,才能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要防止和克服簡單“花錢買平安”的認識誤區。客觀地說,維護社會穩定是需要成本的,必要的資金投入也是應該的。但在嚴峻的信訪維穩形勢壓力下,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幹部信奉“能壓下就有兩下、擺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穩定、妥協就是和諧”,“花錢買平安”的“權宜性治理”方式,奉“人民內部矛盾用人民幣解決”爲圭臬。“信訪不信法”由此蔓延,“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預期得以強化,各種訴求羣體、個體的不合理胃口越吊越高、攀比之風盛行、衝擊現有法律、政策和道德底線,導致社會矛盾更加激烈,使得很簡單的小矛盾往往演變成大事件,大大增加維穩成本和代價。這種維穩行爲方式,儘管也能奏一時之效,保持了短暫的“風平浪靜”,但治標不治本,而且更重要的是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動搖了黨的執政基礎。
要防止和克服“創建平安只是政法機關的事”的認識誤區。有的地方和領導幹部長期只重視經濟發展,忽視社會管理,抓發展第一要務幹勁十足,抓穩定第一責任蜻蜓點水;有的把創建平安、維護穩定只當做是政法機關的事,事不關己;有的政法機關單打獨鬥,疲於奔命;有的羣衆組織行政化比較突出,社會協同、公衆參與公共安全、社會管理與服務的渠道不寬,等等。我們必須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的要求,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全社會倡導形成“創建平安人人有責、平安廣東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在創建平安廣東的過程中,要防止和克服“平安就是不出事”、簡單“花錢買平安”和“創建平安只是政法機關的事”的認識誤區,要防止和克服“創建平安大躍進”的不良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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