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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出警是一個在公交車上偷手機的毛賊,被市民追趕進河裏。我們接到警情趕到現場時,毛賊正站在齊胸深的河裏,河岸上的市民喊聲一片,卻也沒誰願意下到河裏去追毛賊。
在河裏的毛賊舉動有些奇怪,兩隻胳膊高高舉着自己的一雙鞋,我扭頭對同事講,這人還挺有品位,逃竄進河裏還能這麼愛惜自己那雙皮涼鞋。
在河岸上,我招呼他上來吧,他搖頭不肯,緩緩地在河裏向對岸走動。我用對講機呼叫另一部巡邏車趕到現場,守住了河兩岸,男子看來一時沒了主意,呆呆地立在河裏,後來可能是胳膊舉得累了,把一雙鞋放在了頭頂上。
我衝他喊,可以先把鞋扔到岸上來,我們替他保管着,如果繼續願意呆在河裏,我們就陪着他。
十幾分鍾又過去了,男子看來實在撐不住了,走到岸邊,把鞋舉上來,然後我們下手把他從河裏拉扯上來。
那雙皮涼鞋看不出有什麼高檔,可往地上一倒,就倒出來問題,一隻鞋裏是一部蘋果手機,一隻鞋裏是一隻紅色錢包。鬧了半天,看似有品位的毛賊,也沒免了這個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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