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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場白·女人故事男人演】
這一次來傾訴的,又是女人。
“傾訴空間”,已經漸進成爲“女人空間”。不僅忠實讀者以女人居多,就連傾訴者也是。總是那個造成女人廝殺困擾的男人在那裏三緘其口,然後由其先後招惹上身的女人們在那裏哭天抹淚,衝鋒陷陣。也許愛情原本就是給女人一個人看的哈哈鏡。
在男人那裏,愛情可以換算爲“家庭”,因其意味了“成長”;愛情也可以換算爲“子嗣”,因其意味了“傳承”;愛情更可以換算爲“慾火”,因其意味了“不老”……對於男人們來說,愛情或許只有在其年輕時,才能意味了愛情。這正是很多成功人士偏卻對回憶中那個拒絕收他紙條兒的女生情有獨鍾的原因。
聖人說,四十不惑。
而愛情是什麼?愛情是“惑”時的產物,因其“惑”,所以“美”。
世界宛如謎題,在所有青春的日子裏展開,這其中,也包括愛。
黃中獨白:
你知道嗎?他和那女人有了孩子。他們居然有孩子了。我打電話給他,要他給我一個解釋,他驅車過來,車裏還放着一大包奶粉,他靜靜抱着我,不說話。我歇斯底里一般,他抱着我說,黃中,你這又是何苦呢?你爲什麼直到今天都不肯接受現實?!我推開他,我不要你施捨給我的憐憫。但到了晚上,我又忍不住給他的信箱留言,找時間來看看我……
受訪者:黃中,女,37歲,沒有小孩,離婚3年,始終對前夫念念不忘。前夫由於深知當初有愧,所以對黃中也算是有求必應。偶爾還會到黃中處去住一晚。黃中就靠着這點前夫施捨來的愛活着。前夫已經又結婚了。和前夫結婚的人,就是當年介入黃中婚姻裏的人。黃中曾經十分痛恨她,但就連黃中自己都想不到,她現在又扮演了那個女人當初的角色,開始插足前夫現下的婚姻裏來。當然,黃中沒想過要前夫和那女人離婚,但她就是放不下這個男人。換言之,過去的一切歷歷在目,想要割捨實屬不易。黃中說,如果不離婚的話,到今年,她和前夫就已經結婚十個年頭了。他們還就是在七年之癢的時候離的婚,前夫出軌,酒後亂性。她毅然決然提出離婚,之後前夫百般哀求無用,二人協議辦理。再之後“小三兒”猛追,前夫再婚,黃中夜夜失眠,找前夫哭訴,前夫憐她孤苦,趁自己老婆偶爾值夜班兒的時候,會過來“陪伴”黃中。黃中說,我們本來就是原配,是她介入我們中間,所以我和他在一起沒什麼不能光明正大的……
黃中的口述:
我沒錯。如果說有錯,錯也不在我。我纔是受害者。我就是忘不了他,難道這能怪我?我們兩個一直都沒孩子,最開始是我不想要。再後來不想要孩子的人,換成了是他。那時候就想我們就這樣一直相伴終老,然後動不了了,就去養老院。現在誰能想到生活會有這麼大變故?我們居然——離婚了。而他居然——娶了別的女人。換言之,將來白頭到老的女主角,居然易主了。你說我怎麼可能接受?
沒錯。這不過就是一次出軌事件,是我把它演變爲離婚的。當初是我堅持的,我老公說,不,應該是我前夫說,哪個男人都會有禁不住誘惑的時候,聰明女人是不會在這個事情上大做文章的。事實證明,我真的不是一個聰明的女人。這件事明明就是感冒的症狀,但我卻判了我的婚姻死刑,你說我後悔嗎?也後悔,也不後悔。依我的脾氣,這件事就是再重複一千遍,我估計還會是這個選擇。哪怕做完選擇再後悔,這纔是我,否則也就不是我了。
即使不算結婚的年頭,光算在一起的年頭,我們差不多也有十年左右的情分。說真的,認識的人裏,他算是最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我性格有點粗硬,但內心很柔軟,這一點,只有他懂得。所以我們一直相處得都不錯,不然不會在婚後都不想要一個孩子來填充。一般來說,夫妻兩個在一起幾年,如果沒有孩子,基本都會無話可說。但我們不是。不過有一點我還是過於自信了,也可說我是失算。假如我有一個他的孩子的話,那麼我是不是還會這麼倉促提出離婚?就是一個未知數了。如果我不離婚,那女人也不會最終得到他!所以說到底,很多問題都是一個悖論,矛盾百出。
有些事情,既然都已經過去了,我也就不願意想了。但對於他這個人,我直到今天都不能夠放下。再說一句你們也許都不會相信的話。我不是這裏人,我家在外地,我父母那邊,都不知道我已經離婚了。你明白嗎?我在天津沒有親人,他是天津男人,我不是天津女人。我只是在這裏讀書上班然後嫁到這裏。對於我父母而言,我就像一隻長在樹上的花兒,遠遠的,只要能夠望得到平安,他們也就放心了。我就是幾年不帶着丈夫回去,他們也不會怪罪。所以我的生命狀態,有點像汶川那個大鐘,大家都已經在廢墟上重建了,只有我,還是用指針記錄下那個噩夢般的時辰。
我本來就不是一個歸屬感很重的人,我有漂泊的內髓,這也是我曾堅持不要孩子的原因。因爲我悲觀嘛,對生命的看法就悲觀。更爲悲觀的是,我是在離婚後才發現,自己不能沒有他,他幾乎是唯一能夠打開我心靈的鑰匙,包括他再婚後,也是一樣。他對我有責任感,有愧疚,這也是我們之間的關係不同於其他離異夫妻的原因。
你知道嗎?他和那女人有了孩子。他們居然有孩子了。我打電話給他,要他給我一個解釋,他驅車過來,車裏還放着一大包奶粉,他靜靜抱着我,不說話。我歇斯底里一般,他抱着我說,黃中,你這又是何苦呢?你爲什麼直到今天都不肯接受現實?!我推開他,我不要你施捨給我的憐憫。但到了晚上,我又忍不住給他的信箱留言,找時間來看看我。
我們就是這樣循環往復。我告訴他,我會“新生”。他信,還說對不起我,真心希望我能好。這又是一條悖論你知道嗎?他希望我“好”,可我的“好”就在他身上,他能夠給我嗎?我前夫說,這都是他欠我的,他願意好好將我“扶上馬送一程”,但是就連我自己都找不到路的時候,他又要把我往哪裏送?我們幾乎每個月都會見面,他老婆每個月都會有幹部值班,因爲下得太晚,出於對安全的考慮,就就近帶着孩子回自己孃家那邊。而每當那個時候,就是我可以見他的時候。很可笑是吧?放着好好的原配夫妻不做,非要變成掩人耳目的“外遇”關係。其實我又何嘗不想撇撇清楚?我甚至懷疑他對我根本也非什麼男女之情,而是同情和憐憫。這當然是對我莫大的侮辱。所以我自己也陷入一個怪圈裏來了。我究竟要的是什麼?我到底想未來幹什麼?想拆散他的家,把他重新奪回來?不對。那就一刀兩斷,重新開始生活?好像也不對。反正我怎麼做都不對。他怕他老婆發現,我可不怕。我正想質問她呢,被人挖牆腳的滋味不好受吧?啊?
閃存現場
阿萊:你這算是報復嗎?
黃中:我不知道。
阿萊:你對你前夫還有愛嗎?
黃中:我也不知道。
阿萊:那你都知道什麼呢?
黃中:我就知道我現在肯定還不到離開他的時候……
阿萊:現在還不到?那什麼時候到?不是已經離婚了嗎?結婚時不尊重婚姻關係對彼此的約束是一種視婚姻爲兒戲;已經離婚了依然不尊重解除婚姻關係對彼此的意義,我以爲同樣是一種視婚姻爲兒戲。
黃中:我纔是他正牌兒老婆。
阿萊:那又何如?如果真論起理來,他現在的婚姻纔是真正會受法律保護的。雖有前面的各種因由在,但你們的婚姻,畢竟已經成爲一種過去式,你這樣下去,最終恐怕不是會傷害到她,而是會傷了自己。這也就是一紙婚書的重要性。有很多權利是必須有那一紙婚書的保證才能生效的,你現在沒了那一紙婚書,屬於自動放權,遂所有的討要和討伐,全都已經失去有效期了。就算是訴訟在法律上也是有一定年限的。何況感情?
【阿萊手記·離了麼?】
不是不同情。真不是。而是着急和痛心。
有些時候,我們會不知不覺中就觸犯到一些自己想象不到的規矩和原則,雖情有可原,但終究是一碼歸一碼。所以受害者也會不知不覺變成害己者,從而讓自己的悔恨和痛楚陷入得更深。
其實對於那些對我們早已無益的人和事,最好的方法,就是遠離。好比你憑弔你的一段早已壞死的盲腸。可以憑弔,但絕不能縫上擱到肚子裏繼續用。
即使你想深思熟慮,也應該是在離婚之前。離婚之前怎麼深思熟慮都不爲過。那時候,你們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夫妻。你有你身爲妻子的權益在。所以你說什麼話,都會有人願意洗耳恭聽。但現在不是了。
真正的物是人非,不是地域上的,而是身份上的。你從前是人家的妻,現在易主到了另外的人手裏。這種主權上的交換和簽字,沒人逼你。婚內過失是婚內過失。移交主權,是移交主權。有太多女人就因爲事先沒想清楚,所以直接把別人的婚內過失的懲罰換算到了自己頭上。最終,是她率先撤離了主戰場。
撤離就撤離吧,卻又留了一顆“念舊的心”作爲舊部存在前夫家裏,這又算是哪一門子的撤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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