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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黃萱)日前,市工商局在流通領域對標稱廣東、江蘇、湖南、遼寧、北京、天津、上海等7個省、直轄市10家企業生產的10個批次數字電視開展質量監測。發現LG品牌,型號爲42LW5500-CA的液晶電視在垂直可視角和SDTV水平清晰度上不合格。昨日,記者走訪本市大型家電賣場發現,此款液晶電視已基本退出市場。
此次監測,依據《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安全要求》《數字電視液晶顯示器通用規範》等規範,重點檢測了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防觸電危險、絕緣要求、機械強度、像素缺陷、可視角、清晰度等19項指標。主要問題是LG品牌的1個批次垂直可視角指標和1個批次SDTV水平清晰度指標不合格。
對本次監測發現的不合格數字電視,工商部門已責令受檢經銷單位停止銷售,並依法進行了處理。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者繼續銷售不合格數字電視的,可撥打12315舉報。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南樓一家大型家電賣場,未發現不合格型號的液晶電視。據導購人員介紹,此款電視已經退出市場,不會再銷售。在另外一家家電賣場,僅有一臺樣機在打折出售,標價爲4200元。導購人員稱,這款樣機特價,只有這一臺,沒有庫存了。隨後,在網上發現仍有很多網絡商家在出售此款電視,價錢在5300元到6400元不等。
質量不合格數字電視爲樂金電子(瀋陽)有限公司生產的LG液晶電視機,型號爲42LW5500-CA(生產日期爲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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