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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吳雲記者汪清林一男子冒充哥哥的身份,辦理普通護照及往來港澳通行證,在5年時間內出入國(邊)境470次。日前,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杜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2006年5月,杜某冒充其哥哥的身份先後辦理了普通護照和往來港澳通行證,並持該通行證自2006年6月至2007年9月出入澳門、香港132次,持該護照自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出入柬埔寨、馬來西亞24次。
此後,杜某再次冒充其哥哥及堂哥的身份,先後辦理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普通護照,多次非法出入境。
案發後,杜某於2012年3月13日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投案,一審法院審理認爲,杜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冒用他人身份偷越國(邊)境470次,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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