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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7月19日訊(記者李淼) 18日,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她乘坐出租車被司機多收取費用,這讓她感到很無奈。18日,記者聯繫相關部門得知,如果遇到此類情況,一定要保存好證據進行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王女士告訴記者,17日晚上,她乘坐出租車由振興路前往東湖廣場,到達目的地以後,她看到計價器上顯示的是9.4元,但是交錢時司機卻收了11元。下車後的王女士越想越鬱悶,加上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也才10.4元,即使按照四捨五入也就是10元,爲什麼要多收6毛錢。18日下午,記者就王女士遇到的問題採訪了棗莊市市中區交通局的相關負責人,他告訴記者,他們多次告知出租車司機,要按照實際價格進行收費,不少司機認爲有成毛的麻煩就四捨五入了,他們都是要求可舍不可入。“四捨五入是司機們自己做的,也許有些乘客並不接受,像王女士遇到的情況是不允許發生的,如果有市民再次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記好時間、地點、車牌號並且保留好發票前來投訴,我們會及時進行落實,對違規車輛進行處罰。”此外,記者瞭解到,棗莊市出租車雖然都是定額發票,但是通過票根等可以查出發票是出自哪個出租車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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