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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營
隨着南部山區生態環境的改善,松鼠多起來,卻啃食了尚未成熟的核桃,令果農們感到憂愁和無奈。這並非個例,在泰山周邊,因爲松鼠啃食,部分果農的核桃減產一半甚至絕產。
誠然,松鼠、猴子等動物的增多,反映了南部山區環境的改善,也是多年保護的結果,但這還意味着生態環境依然失衡,不能放鬆對生態保護的投入力度。近年來,由於狼、蒼鷹、鬆貂、貓頭鷹等動物的減少及滅絕,松鼠缺少天敵,自然界食物鏈的斷裂造成了小動物數量的猛增。加上對山區的過度開發,壓縮了松鼠的生存空間,野生松柏、果林缺乏,棲息地環境惡化,使得松鼠只能下山與果農爭食。因此,松鼠成患對主管部門不應只是個喜訊,還應看到背後的問題,繼續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
對農民來講,果園可能是他們辛苦一年的唯一收入,自然不願意任由松鼠啃食果實。由於和野生動物共同生活在一片水土上,農民處在保護野生動物的最前沿,也承擔了最直接的責任。但在要求農民履行義務的同時,還應該照顧到他們的權利,否則,單方面的義務約束必然無法長久。
在南部山區,面對自己的核桃被松鼠啃食,村民曾多次向當地政府反映,希望能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屢屢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最後萬般無奈才掛上了農藥瓶,希望能將松鼠薰走,保護自己一年的勞動心血,個別極端者也起了獵殺動物的念頭,就是一個由保護轉入獵殺的反面個例,這也是單方面承擔義務的後果。
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但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失不應僅由農民來買單,除了完善相關法律規定外,還應創新野生動物損害補償制度。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但到目前爲止,除了雲南、吉林和陝西等省外,很多省市根本沒制定具體補償辦法和標準。
同時,“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也很容易成爲空頭支票,鄉鎮、縣市區、省都是政府,如果進行賠償,很容易都壓到鄉鎮政府層級。由於野生動物分佈較爲集中的地方多是老少邊窮地區,當地政府財政困難,別說鄉鎮政府有心無力,即使是縣、市政府,也很難承擔。這就要求省市政府從財政撥款,建立專門的補償基金,才能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因此,保護野生動物眼睛不能光盯着動物,首先要做好人的工作,建立一個科學的補償機制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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