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廣東省政府法制辦24日將《〈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管理條例〉等二十七項法規(修正草案)》提交給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此次“打包”擬修正的27項法規,涉及32項行政審批權的取消(個別事項改爲備案管理)、向社會組織轉移、下放或者委託給下級政府部門實施。其中,《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管理條例》修正後,將取消對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
(黃麗娜張劉彩雯)
黃麗娜、張劉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