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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國務院同意《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方案規定,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收費公路將免費通行。免費通行的車輛爲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包括摩托車。各地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由地方決定。(詳見本報今日4版報道)
對很多在節假日長途跋涉的車主而言,“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將免費通行”,無疑是個振奮人心的消息。期盼已久的收費公路節假日免費,終於能夠成爲每個人都能享受的節日福利,這實在是件值得高興的事。
但知曉收費公路收費狀況的人都知道,現如今,收費公路收費的問題,不是節假日免費一項就能“一俊遮百醜”的。公衆期待更多收費公路“免費福利”,是很自然的事情。達成這樣的目的,大致有兩種方式:其一,擴大收費公路免費的天數——目前而言,這可能不切實際;其二,更爲治本的方式,恐怕還是逐步清理超期收費公路,併爲那些仍在收費的每一條公路,確立具體撤銷收費時間表。
據8月2日《中國青年報》的報道,2011年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發出通知,宣佈從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將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其間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要堅決撤銷;同時,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一年專項清理已過,但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
專項清理一年收效甚微,由此可見作爲“印鈔機”的收費公路,走向“免費之路”過程中利益糾葛的複雜。而這自然引出一個問題:那些尚在收費年限內、已經成功變身爲經營性公路,因爲沒有具體的“免費時間表”,其中的大多數,恐怕還會延續着收費滿期後“不合理但不違法”的收費習慣。
顯然,如何給予公衆更多的收費公路“免費福利”,問題的具體解決,不能畢其功於一役。而最有效的疏解途徑,無疑還是促使收費公路公開收費與運營情況的更趨細化和透明;與此同時,社會監督、人大監督的引進,審計部門的及時跟進,尤其是對“到期必須免費”的重申,也必須儘快提上相關方面的議事日程。(文/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