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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以來,和平區物價局接受價格欺詐投訴60多起,在已經查實的案例中,虛構價格的情況佔90%。”昨日,和平區物價局給區內17家大商場培訓物價法律知識,綜合法治科科長楊樹剛以案講法,用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告訴商場經營者,價格誠信是企業生存的根本。
和平區大商場雲集,昨日,伊勢丹、百信、勸業場等商場均派人出席了此次培訓。其中不少商場,歷史悠久,管理自成體系,但即使如此,仍然存在不少價格上的問題。據介紹,2011年,和平區物價局接受關於大商場的價格欺詐方面的投訴達100多起,今年上半年,已有60餘起投訴。
據楊樹剛介紹,去年以來,關於價格投訴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包括不履行價格承諾、虛構原價、買贈標識不明、虛假打折等,其中,虛構原價所佔比重最大,高達90%。常逛商場的人都知道,商場裏經常有這樣的促銷方式,一張價簽上原價多少,現價多少,人們一看降了不少,往往就會產生購買衝動。殊不知,這些原價往往是不符合規定的。在價格法中,“原價”叫作“優惠基準價”,指的是商品的七日內最低價或最近交易價格。
現實操作中,有的商場拿來新貨也隨便標個很高的“原價”,有的是拍腦門想出來的,也有的是所謂的“出廠價”。“還有一種情況,假如一種商品原來賣1元錢,七日內促銷過降到了5角錢,那麼這次再促銷,原價只能是5角,不能再說成1元。”
圍觀價格欺詐案例
-不履行價格承諾
某商場聖誕節促銷,此前發出廣告稱,購物滿100送60,但當消費者選完商品後,卻被告知,這件商品不參加活動,而在此前,商家並沒有明示。此舉被投訴到物價監管部門,該商場因爲不履行價格承諾而受到處罰。
-買贈標識不明
新櫃開業促銷,買200送50。在這裏,商家並沒有明示送的是什麼,是現金?還是返券?現實中,有個商家送了50元的代金券,還分10張,並且規定一次只能消費一張,也就是說,消費者還要在他這裏買10次商品才能將這50元花完。此舉屬於買贈標識不明,一旦被投訴,就得整改。
-虛假打折
某商場打折促銷,一款名牌鞋參與其中,但被細心消費者發現,它在本次活動中打完折的價格居然比此前的原價還高。這位消費者一直想買這款鞋,但苦於囊中羞澀,期待降價,結果被其發現了商場的價格欺詐行爲而投訴。(記者高立紅攝影記者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