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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市衛生局公僕熱線從9點持續到11點30分,18通電話中超過一半反映的是醫療糾紛問題。
“聽說胸科醫院有了‘雙心’門診,我覺得要是能把中醫的穴位和經絡學內容加進去,或許對心臟病的治療更有效果。”一位市民在電話中提出建議。
“爲什麼現在一些醫院規定,病人住院14天后必須要出院,如果不出院,就要自費,然後一週後再辦住院手續?這給需要較長時間住院治療的病人造成多少麻煩啊,尤其骨科等病人。”電話中,有市民講述着實際就醫過程中遇到的煩心事。接待的負責人承諾,將在10個工作日內對市民所反映的問題給予答覆。
對於市民反映集中的醫療糾紛問題,市衛生局負責人解釋,目前依照《醫療事故處置條例》和《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患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糾紛:首先,可以通過和當事醫院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轄區衛生局提出處置申請或向轄區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如果仍然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此外,還可通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該機構是獨立於衛生行政部門、保險機構和醫患雙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調解組織,不收費,不會增加醫患雙方的維權成本,本市發生的索賠金額超過一萬元的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當事人可以向市醫調委申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