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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炎炎烈日下,檢察官分別來到村民李某某和張某某的家中,促膝談心,釋法說理,最終促成鄰里雙方化干戈爲玉帛。
“我們想明白了,現在村裏的建設紅紅火火,身邊鄉親們日子越過越好了,我們卻把精力耗在互相鬧糾紛上,讓鄉親們看笑話、讓家裏人跟着走心思,太不應該了。”天津西青區某村村民張某某和李某某互相拍了拍肩膀,兩雙手緊緊地握在了一起。李、張二人是住在一個村的村民,兩家不僅是鄰居,而且兩家種植的土地還接壤,鄰里關係本應好上加好。但是,李、張二人卻常常因爲種植土地接壤問題而鬧矛盾,且積怨很深。2006年,雙方曾因一些瑣事發生口角進而發生肢體衝突,造成張某某兩處輕傷的後果。經法院判決,由李某某承擔刑事責任並賠償張某某6萬餘元。此後,李、張兩家矛盾加深,口角不斷。2012年1月6日,雙方再次發生肢體衝突,張某某在廝打過程中右手腕撞傷致骨折,鄰里關係發展到水火不容的境地。爲了更好的化解矛盾,解開當事人之間的疙瘩,公安機關曾多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想促成雙方和解。但張某某堅決要求做傷情鑑定,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並負刑事責任。西青區檢察院民行科的檢察官在一次深入基層開展“三項重點工作”,到街鎮檢察室開展檢察宣傳過程中瞭解到這一情況。憑藉着豐富的辦案經驗,敏感地意識到,此案如處理不當,矛盾將越積越深,極有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爲了有效化解矛盾,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檢察官們主動延伸工作觸角,積極配合鎮派出所、信訪、綜治等部門工作人員做好李某某和張某某的矛盾化解工作。炎炎烈日下,檢察官分別來到李某某和張某某的家中,促膝談心,釋法說理。耐心地開導張某某要換位思考自身的過錯和給李某某造成的身體、心靈傷害。檢察官語重心長地同張某某分析了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並列舉了許多身邊的事例來說明鄰里、鄉親關係失和對於生活、家人產生的影響。情理相容、推心置腹的交談讓張某某和李某某思緒難平,陷入了沉思,想起這些年來兩家屢次發生矛盾糾紛中牽扯的務農精力、影響的家人生活、遭到的鄉親們嘲笑……,又看到檢察官不顧炎夏酷暑的耐心勸導,雙方倍受感動,終於摒棄前嫌、化干戈爲玉帛,鄰里關係和好如初。至此,一起長達七年之久的矛盾糾紛,在檢察官耐心細緻的勸導下,得到圓滿化解。(通訊員張寧孟憲芹張豔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