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魚販王培軍騎車與三輪車發生刮擦事故後,扶起並非自己撞倒的老人併爲其支付了醫藥費,但之後發生的糾紛使他無力應對。8月7日下午1點多,王培軍關掉一半店門,默默地喝下農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見8月9日的《瀟湘晨報》)
沒有撞倒老太,王培軍扶起老太,居然遭遇連環索賠,王培軍因無力應對,不幸服毒身亡。王培軍雖是自殺的,但他死的太冤枉。那麼到底是誰逼死了王培軍?是20萬的鉅額索賠,還是接連不斷的醫療費?或是難以承受被冤枉之重,還是不良的社會風氣?可能都值得考量。
時下,“圍觀”頻現,乍一看,是國民缺乏愛心,實則是在“彭宇案”發生之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便在助人爲樂上上演, “扶不起”成了流行語。一旦有人敢跨越雷池一步,“許雲鶴案”、“吳俊東案”等頻發。於是,“助人反蒙冤”對國民產生了不良的心理暗示,導致“扶不起”更加流行。其背後說明,社會出現了信任危機,社會便出現原子化的個體狀態,明哲保身、自私自利便成了人本能的第一選擇。於是,13億人扶不起一個摔倒的老人,成了社會的悲哀。
見義勇爲,本身會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經濟風險和生命風險,需要防範。如淮安賣豆餅的老太撿到錢歸還失主,反被失主告上法院;揚州女孩扶起被撞倒的老太,反被誣陷爲撞人的人等。但不能因少數人而全盤否定絕大多數人,國民的道德觀和性本善向來是受人尊敬的。張愛玲的小說《半生緣》中窮人出身的金芳夫婦和魯迅筆下的那個車伕的善舉,足以讓我們認同。現實生活中的“合肥老太”家人更是對碰瓷者、訛詐者一次道德的“洗禮”。這個普通而平凡的家庭四度拒絕車主賠償,理由只有一個:“人家也是做好事,要了他們錢,一輩子良心都過意不去。”“不能爲了錢賣了良心,好人應該有好報。”雖只是短短的兩句話,卻扶起了良知和正義。如果國民都有這種認識和理念,《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也不枉頒佈十週年。
當然,魚販扶人遭鉅額索賠自殺的事情發生了,說明當代社會道德還在“流血”,如何匡扶?不僅需要肇事者和被撞者的血管裏都流着“道德的血液”,從而提升社會道德水平,重拾對當今社會誠信的信心;而且需要法律給力,用法治來救贖道德,用道德和良知來評判司法的公正,以期達到醫治社會不良道德的基準,或許纔是國民最期盼的。(左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