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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女子王芳出軌近半年,丈夫周強一直矇在鼓裏,直到妻子脖子上的一個吻痕被周強發現。憤怒的周強遂與親屬一道強行要求王芳的情人楊旭先後“賠償”了11萬元。昨日,記者從大渡口區法院獲悉,周強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七個月,緩刑三年。
記者從大渡口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楊旭是天津人,今年39歲,原本有一個美滿的家庭。2010年11月,本在天津工作的楊旭受公司派遣到大渡口某廠上班。工作期間,他與廠裏的車工王麗慢慢熟識。隨後,王麗將其姐姐王芳介紹給了楊旭。“雖然我知道王芳已婚,但我們經常聚在一起吃飯唱歌,後來就發生了關係。”昨日,楊旭在電話中說。
去年6月20日晚,從楊旭住處回到家中的王芳,被老公周強發現脖子上有一處吻痕。周強懷疑王芳有外遇,遂打電話叫來岳父王明與岳母陳華碧,最終,王芳向父親承認了與同事楊旭發生過關係。在王明要求下,王芳打電話讓楊旭到自己家中來。楊旭一進來就遭受周強和王明的拳腳。
記者瞭解到,事發當天,王芳的家人在毆打楊旭後讓楊旭賠錢。在得知楊旭有8萬元存款後,便逼迫楊旭答應“賠償”給王芳8萬元“損失費”。之後,楊旭又遭王明的小女婿夏輝威逼,取了3萬現金給夏輝。6月22日,楊旭妻子向大渡口警方報案。(文中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