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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11日電(記者陳仁澤)鑑於第11號颱風“海葵”殘留雲系的降雨影響呈減弱趨勢,太湖及周邊地區河網水位總體緩退,前期超警的蘇皖浙贛等54條河流水位相繼出峯迴落,按照《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國家防總決定於2012年8月11日10時將防汛防颱風Ⅱ級應急響應調整爲Ⅲ級。
國家防總指出,雖然“海葵”已於昨日停編,但其殘留雲系仍維持在江西北部、安徽南部、江蘇中北部等地,近兩天仍有強降雨過程。據預測,12日至14日,華北、西北、江淮部分地區還將有一次降雨過程,蘇皖浙贛部分河流及太湖仍在警戒水位以上,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仍處在關鍵時刻。
國家防總要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全面排查各類水庫、淤地壩和尾礦壩的安全狀況和運行情況,加強堤壩等各類水利工程巡查和防守。加強災害性雨水情的監測預報,提前發佈預警信息,及時轉移並妥善安置受威脅地區的羣衆。強化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爲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高度重視退水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險情災情,強化措施,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