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根據國家和本市關於一至四級傷殘退休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2012年繼續調整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工傷待遇。
調整範圍:2011年底前鑑定爲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
調整標準: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
支付渠道: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通訊員崔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