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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株普通的榕樹,在賬面上身價高達十餘萬元;一項實際支出60多萬元的城市綠化工程,賬面支付款卻“瘋長”到了150多萬元……當前,隨着城市化步伐加快,特別是當前地方政府政績園林綠化投資衝動,大樹進城、名木進城使園林綠化成爲了一個熱門的行業,也成了腐敗的高發區。
記者通過對雲南、廣西等地曝出園林綠化腐敗案進行調查採訪,揭開了隱藏在“綠葉”背後的“黑色”腐敗。
綠化領域腐敗頻發
雲南麗江市古城區園林綠化局原局長趙桂強,因收受賄賂55萬餘元,並有161萬餘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日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
調查表明,自2005年7月任古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局長職務以來,趙桂強利用職務之便,在麗江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發包和實施過程中,先後多次非法收受賄賂款物共計55萬餘元。另外,趙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他家共有資產摺合340餘萬元,扣除其債務47萬元後,仍有200餘萬元無法說清來源。
面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趙桂強在庭審時竟辯稱自己“搓麻將贏了30萬元”,引來網民譏諷。
近年來,重慶、杭州、郴州等地均曝出了園林領域的腐敗案。廣西防城港市園林管理處一名主任、兩名副主任及一名會計在園林綠化工作中發生貪污、受賄和職務侵佔“窩案”,其中管理處原主任趙莉萍在一年多的時間裏,11次貪污公款170多萬元、受賄3.8萬元。
權力尋租花樣百出
“一項普通綠化工程,財政預算投資200多萬元,而實際工程造價只需六七十萬元,即使是通過虛開發票套取70多萬元後,也沒達到預算的投入額度。”防城港市中院刑二庭庭長鍾健針對防城港市園林處這起“窩案”認爲,由於園林綠化工程領域包含較多技術含量和設計因素、採購招標無章可循、許多項目不透明,導致監管難度大,容易滋生腐敗。
定價隨意性大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於苗木特別是古樹名木來說,個體差異性非常大,又具有唯一性,無法做到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門以地面以上1米左右的樹木胸徑爲指標制定指導價,但樹木枝丫支數、樹冠形狀、樹高等都難以做成統一的指標,導致價格隨意性很大。“同一種樹木、同樣的胸徑,樹冠爲半冠的樹的價格可能就只有樹形較好全冠樹價格的一半,定價就看樹形好看不好看,完全沒有規範。”
一棵並非名貴樹種的榕樹,單價竟高達10萬餘元!在防城港園林綠化窩案中,一張採購7棵大榕樹的發票牽出了這一腐敗案。
招標無章可循
“一般標的物會有規定的指標,相關技術參數容易確定,可以通過‘貨比三家’確定性價比較高的商品,但這一常規方式在園林綠化行業實行卻很難,留下了很大的權力尋租空間。”業內人士說。
記者瞭解到,由於當前城市綠化的巨大需求,銀杏、桂花、紅豆杉、香樟等名貴樹種奇貨可居,這樣的“大樹進城”不僅破壞了農村的生態,導致大量的古樹名木在遷移中死亡,還滋生出一條“黑色利益鏈”。
業內人士稱,園林綠化工程包括景觀設計、土方工程、給水排水、後期管護等等,涉及規劃、工程發包、工程選材監理等環節,在這過程中的每一階段都有牟利空間。“以一棵原產地2萬元的銀杏樹爲例,供貨商賺取2萬元利潤,加上運輸費和預留回扣,最後開價一棵可能就達十多萬元。”
循環種植獲利
苗木難以像一般物品一樣登記入固定資產庫,移植到城市的樹木,成活率是個未知數,後期補種資金也給腐敗留下了滋生空間。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比較廉價的小灌木,實際種植數根本無法量化,種七八千株入賬1萬株,很難發現。
有一些地方的園林綠化部門,利用城市道路擴張之機將樹木移走,購買新樹種植,再將原來移走的樹“購買”回城市種植,循環獲取利益,有的還以補種、護理爲由長期獲取利益。
約束制度無力
在某大型園林工程做監理高級工程師的黎先生告訴記者,爲壓縮相關人員權利尋租的空間,在工程的苗木購買過程中採取了多部門多人蔘與詢價的辦法。他同時坦陳,多部門多人蔘與詢價對於預防腐敗作用有限。“供貨商可以當場喊高價,背後再給關鍵人員‘回扣’。”
防城港市中院法官廖家勝認爲,園林工程中即便通過招標形式購買苗木,也難以做到相關人員不在其中拿“回扣”。陪標、議標、圍標等各種違規操作也可能在招投標過程中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