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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上午,阿根廷球王馬拉多納起訴新浪、九城(上海第九城市信息公司、第九城計算機技術諮詢公司)侵犯姓名權、肖像權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馬拉多納親自出庭,並當庭發表了相關意見。馬拉多納的代理律師葛友山表示,馬拉多納在庭上表現比較平和,他這次親自出庭顯示出對權益的保護非常重視,在中國維權的信心很大。
馬拉多納認為被告侵犯其姓名權、肖像權
馬拉多納在起訴書上提出,被告九城公司研發的一款網絡游戲,並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馬拉多納代言這款游戲的報道,新浪網也同時發布了相關信息。同時,其游戲運營網站開設了網絡游戲頻道的多個界面使用了馬拉多納的肖像及『馬拉多納』的名字。
葛律師表示,馬拉多納從未代言過這款游戲,也沒有允許和授權被告使用肖像和姓名。因此,被告未經許可和授權,以營利為目的,非法使用馬拉多納的肖像及姓名的行為構成侵權。
被告曾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應在九城公司所在地上海審理此案。原告律師認為新浪作為被告人,其住所地在北京,因此北京市一中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庭審結束後馬拉多納走出法庭
代言合同簽名筆跡經司法鑒定為假冒
對於是否存在侵權行為,九城公司的答辯是,一個名叫陸偉平的足球經紀人促成了代言合同,並聲稱馬拉多納已在合同上簽字,九城公司並將25萬美元代言費托陸偉平轉交馬拉多納。
馬拉多納則否認自己簽署過陸偉平所提供的合同,並表示沒有收到代言費用。馬拉多納代理律師出具了一份司法鑒定書,對九城公司提供的代言協議上『馬拉多納簽名』與馬拉多納本人的簽名進行比較檢驗,『發現兩者在字母寫法、運筆形態、連筆習慣、筆畫搭配以及起收筆等細節特征存在明顯差異』。鑒定意見認為兩個簽名不是同一人所寫。
對於25萬的代言費,馬拉多納表示不屑一顧,『25萬美金夠乾什麼的?』葛律師表示,按照2010年馬拉多納當時的代言身價,至少應在2000萬人民幣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