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彭先生於工作時受傷,社會勞動保障部門以彭先生工作中存在不規範行爲爲由,不予認定爲工傷。彭先生不服,起訴至法院,但二審法院未支持彭先生訴訟請求。彭先生一籌莫展,不知到哪去尋找申訴和救濟的途徑。
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一家建築施工企業違法傾倒建築垃圾,並在未查明垃圾類別和數量的情況下作出處罰決定。該企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兩審終審,法院判決企業敗訴。該企業深感有理難訴,難道就只能自認倒黴?
陳某與石某因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當地政府作出“宅基地使用權歸石某”的處理決定。陳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陳某深感無助,難道真的應了那句老話“民告官,吃力不討好”?
上述情況下,對法院行政裁判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行政案件的抗訴程序與民事案件的抗訴程序相同。檢察機關根據申訴人的申請,對法院生效裁判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提出抗訴。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的案件,法院應當依法再審。
當然,當事人無論是對行政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向檢察機關進行申訴,都存在以下申訴風險,需提醒大家注意:
一、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申訴人如有具體的申訴理由和請求,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人民檢察院在收到申訴案件後,會對是否符合受理條件進行審查,申訴並不必然受理。
二、法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發現存在錯誤情形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因此申訴案件要經兩級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提出抗訴,對案件的申訴、審查、提請抗訴、抗訴、進入再審這一過程的較長週期應有明確認知。
三、當事人應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積極配合人民檢察院調查取證。人民檢察院在審查申訴案件過程中,有權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申訴人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依法不予立案或者終止審查。
四、對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申請抗訴,人民檢察院受理後不影響人民法院對該生效判決或裁定的執行。
五、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都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但當事人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不當然具有延長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期間的效力。
六、對於申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依據法律規定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決定。如果不符合法定的立案標準,人民檢察院將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七、對於立案的申訴案件,根據法定的抗訴條件,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予以提請抗訴,並不是所有立案的申訴案件都能進入抗訴程序。
八、人民檢察院抗訴是依法啓動再審程序,審判權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進入抗訴程序不必然導致改判,也不必然導致對申訴人有利的裁判結果。
民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