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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中國國土資源報》報道說,國家稅務總局方面和湖南湖北制定了《新房產稅細則》。將對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征稅,且計價標准從購買價改為市場價。這意味著大批存量房將不得不每年繳稅,房價將受沈重打擊。
此前,8月13日,《經濟參考報》也報道了這樣一條新聞:《30餘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准備》。文中說:
在國務院督查組完成16省(市)房地產調控督查後,對於房地產調控後續政策出臺的呼聲越來越大。據悉,在既有房產稅試點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稅的基礎上,近日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地稅官員,正在開展為期6個月的房產稅稅基評估集訓,從而為開展非經營性消費房產的存量部分恢復征稅的試點,提供技術儲備。
這兩條新聞至少傳達了以下四點重大信息:
1.去年開征的房產稅征收辦法將有重大變化。去年開征的房產稅僅對新購入的高檔住宅征稅,對存量房是不征稅的,而今年對存量房征稅己確定無疑。房產稅的稅基將大擴容。估計擴容的幅度很可能在十倍以上。所以我們說,『殺傷力』巨大。因尚未見進一步的征收細則發布,所以其大的程度難以准確量化。
2.對存量房征稅己經確認,細則也己制定大體完成,進程己到全國各級稅務機關操作人員的軟件應用培訓階段。
3.房產稅新政的試點范圍將擴大到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也就是說,房產稅新政的試點將在全國各地一線大城市范圍內迅速鋪開。
4.因為這項房產稅新政,是在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告急的背景下展開的,所以阻力極小,其鋪開的速度和效率,將會十分驚人。
所以,不要對這項中國樓市殺傷力最大的房產稅新政心存僥幸。
讓我們接著看中國房地產的形勢:7月份,中國70個大中城市的平均房價環比上漲0.14%,是在下降八個月之後連續第二個月走高。房地產銷售也正在回暖。7月份銷售面積較上年同期增長14%,為2011年底以來的首次增長。
此種形勢必將加快中央實施房產稅新政實施的速度。
我們回過頭去看去年的房產稅試點,其最大的缺陷是不對存量房征收,其結果使該收的稅基僅為實收的0.01%。而今年不同了。那麼,到底該不該對存量房征稅?
讓我們對開征房產稅的評價,先從最基本的概念開始:房產稅是個什麼稅?
全世界所給出的通用的定義是:房產稅是一種富人稅。
幾乎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設有這個稅種,並且是國家稅種中最重要的,比重非常之大的稅種。在發達國家,房產稅在國家稅收中所佔比重普遍超過了50%。美國為75%,世界最窮的國家肯尼亞也佔到69%。房產稅是國外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佔地方財政收入的70%左右,幾乎是國家稅收的命脈所系。
而去年中國房地產稅的收入一年僅為23億元,對於去年近十萬億元的中國稅收來說幾乎為零。
房產稅的功能首先是均貧富。因為房產稅是一種財產稅。在幾乎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對於僅有一套的自住房的人都是免稅的,或是先收後退的。其次是平抑房價,打擊房產投機。
而無論是重慶還是上海兩個不同版本的房產稅征收,因為均不對存量房征稅,既不能平抑房價,又難以起到打擊房產投機的作用。對於均貧富,也不過是隔靴騷癢。
也就是說,在政策劃定的時間節點之前所購房產,不管你有十套還是八套,一律免征房產稅,僅對時間節點之後所購房產超過所需部分,征收房產稅。
對存量房不征稅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這首先是因為房地產的價值量巨大,所以對房屋和土地的課稅,體現的是稅收公平原則。財產稅是對社會財富存量的課稅,這是房產稅最重要的、最基本的特征。對存量房不征稅是對房產稅的顛復和褻瀆。
當心,今後的中國,對於多套房的擁有者,養房的費用將超過買房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