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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0年前發生在天津商學院北側圍牆外平房住戶區的爆炸案令人印象深刻,當時的未解之謎如今終於揭曉了答案。昨日,製造該起爆炸案的女犯張鳳華被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據瞭解,今年56歲的張鳳華是河北省滄縣人,大專文化,被捕前無職業。2000年5月間,張鳳華之子因病醫治無效死亡,爲此,張鳳華對主治醫生不滿,產生報復殺人之念。她先後購買了槍支、子彈、刀具等兇器意圖殺人,均因故未能實施。2002年年初,張鳳華起意以爆炸的方法實施報復,併購買了炸藥、引信和大量鞭炮、化肥等材料。此後,張鳳華先後租用天津市南開區某小區和天津市北辰區劉家房子村商學院北街兩處民房,在租住處將鞭炮內的火藥取出,將化肥研磨成粉末並在租住處晾曬以加大爆炸威力,後將上述物品全部儲存在天津市北辰區劉家房子村商學院北街租房處。同年6月14日10時許,張鳳華吸菸時引燃房內物品,致使儲存的爆炸物發生爆炸,周圍大量房屋倒塌或毀損,造成經濟損失約達人民幣200萬元;被害人袁某某、王某某在爆炸中被倒塌的房屋當場砸死;被害人馬某某、程某某被砸成重傷,另有20餘人受傷。
法院認爲,罪犯張鳳華爲採取爆炸的方式實施報復,購買大量鞭炮和化肥,在居民區內加工製作和存放爆炸物,沒有采取任何防範措施,反而在爆炸物存放地吸菸,使火藥處於危險狀態,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並最終造成爆炸,危及公共安全,給人民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造成嚴重傷害和損失,社會危害極大。張鳳華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尹福利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