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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交管部門瞭解到,截至2日,《天津市機動車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撤現場、自行協商處理辦法》實施兩天,全市有320位駕駛人快速解決了輕微車損交通事故,其中近百起交通事故車損超過2000元,還有16位駕駛人因不撤離現場妨礙通行秩序而依法受到處罰。
9月1日11時20分,一輛白色寶來車在氣象臺路與前方黑色奧迪追尾。“雙方車都上了全險,追尾肯定後車負全責,我願意賠償。”寶來車駕駛人劉女士說,原本想報警,不過路邊值勤的交通協管員提醒她可通過“自行協商”解決。這種解決方法,奧迪車駕駛人也同意。劉女士用手機拍照現場後,兩人來到解放南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捷豐分中心,保險公司爲奧迪車定損2600元,寶來車定損1200元,從發生交通事故到簽訂協議書和定損結束只用1小時。9月2日11時30分,河北路成都道交口,一輛花冠車和一輛麪包車相撞致麪包車後保險槓破損,花冠車前保險槓也壞損,因兩車佔車道致河北路壓車,兩車駕駛人就車損賠償爭吵不休。據瞭解,此起交通事故發生半小時,不少駕駛人撥打110報警,交警趕到現場瞭解到當事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沒異議,只是賠償金額有差距。交警勸說當事雙方撤離現場,不過花冠車駕駛人卻稱賠償談不攏就不離開,而麪包車駕駛人也不相讓。因當事雙方均不同意撤離現場,交警對當事雙方駕駛人分別處以200元的罰款。
據交管部門介紹,2008年7月20日至今《天津市機動車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試行)》實施4年多,依據該規定快速處理交通事故量佔全市交通事故總數的22.29%,從一定程度上對減少交通擁阻、提高通行效率起到作用。今年9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範圍擴大、新增3家快處中心將使越來越多駕駛人享受“私了”簡便快捷。(通訊員楊毅 記者何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