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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醉酒駕車的劉某某逆行撞倒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後棄車逃逸,爲了躲避查處,劉某某在逃跑時卸下了車牌照,但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9月3日20時,北辰區普濟河立交橋下,一輛沿東側輔道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的摩托車突然遭遇逆行小客車撞擊,摩托車駕駛人、乘車人不同程度受傷。事故發生後,肇事小客車駕駛人卸下車牌照棄車逃逸。
交警宜白路大隊辦案交警接報後查找到該肇事車車主爲居住在宜興埠的李某,在多方溝通後,李某承認,事發時他和朋友張某都在車上,但駕車的是劉某某。劉某某系河南人,在津無固定職業,以收廢品爲生,臨時租住在東麗區新中村的平房內,但具體住址不詳。辦案交警讓車主李某先行和劉某某取得聯繫。聯繫中,劉某某不願意站出來承擔責任。
9月4日零時,辦案交警駕駛私家車帶着車主李某到達劉某某的暫住地東麗區新中村,因不清楚劉某某具體住址,辦案交警決定“引蛇出洞”。車主李某致電劉某某,約其前往事發時另一位乘車人張某家中,劉某某欣然同意。凌晨4時許,辦案交警將肇逃嫌疑人劉某某一舉抓獲。
肇逃嫌疑人劉某某被抓捕後,辦案交警對其進行了連夜審理。在接受酒精檢測後發現,劉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87.26毫克,屬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事後,劉某某稱,前年,他在東麗區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將一名行人撞傷,“當時,不僅賠了醫療費,還被傷者朋友毒打。這次撞了人,我第一反應就是怕捱打,這才選擇棄車逃跑的。”目前,肇逃嫌疑人劉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張清通訊員楊毅)